《與至親至愛終必離散 惟光明智識勘破無常》
一位國王外出航海,遇鬼魔索食血肉,隨行大臣自願捨身代國王一死,他祈請國王:「請大王照顧我的兒子。」語畢投海為鬼魔吞食。國王平安歸來後,將大臣的死訊告訴大臣之子,那位兒子異常悲哀,但國王對他大加賞賜愛護,大臣之子的悲傷也就很快消退了,日後則不再為父死而憂苦。
(故事取自《中觀四百論廣釋》)
親生骨肉尚且如此,又何必貪著其他愛慾呢。
道理人人能說,但如何練習放下那些貪著?且將看下去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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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們投生的那一刻起,生命便即刻在一呼一吸之間消逝,生命是一段走向死亡的旅程。
這裡並不是要老生常談地勸大家把握生命,而是以「死亡之必然」來反襯人們的「執著於常態」是愚昧不合理的:
連我們以為「自己明天還會活著」的生命,都分分秒秒在衰敗消失,何況是其他一切有形有象的人事物。
只要有一份恐懼,必然會從中生出執念,譬如當我們恐懼愛會消失的同時,便會生出一種對「愛要常在」的執著。
在所有的恐懼中,死亡的恐懼最大,因此只要能一再覺知到「死亡之必然」或「死之將至」,便能鬆脫那份「生命要常在」、「所愛之人要常在」的執著。
如果能夠先看透這個道理,我們對於人與人間的悲歡離合便不至於過於執著。
某人與我在緣分發生之初並沒有被預告過,因此當他淡出或消失的那一刻,自然也無須告知。
一般人比較難以放下的是對子女的執念,我把《中觀四百論》裏頭有幾句話取擷出來做簡明的解釋,沒有子女的朋友可以把「自己最放不下的人」用來取代「子女」去領會其義:
【汝應憂自死,何憂兒孫等,自過而責他,豈非所應呵。】
你應該憂慮自己的死之將至,而不是先憂慮子女。自己有缺失時還咎責他人,不是更應被呵責嗎?
【若時未請求,自來為子女,彼不問自去,非是不應理。】
子女投生而來時並未向你請求過,將來有一天他不告而去,不是也很合理嗎。
【唯由愚癡故,不知子行相,此欲他去相,已用老衰表。】
子女之離去其實早已經用他日漸衰老(日漸成長)的生命狀態來預告了,只是我們因為愚癡,不能細緻地體察而不知不覺而已。
【如父愛其子,彼則不如是,世間向下行,故難生天趣。】
子女對父母的愛,經常不如父母對子女的愛,世間之人經常是往墮落衰敗之處而走的,很少人能夠自力奮發向上,所以難以投生於天人道(六道輪迴的最高處)。
【若時不隨順,則都無所愛,爾時起貪愛,唯同於貿易。】
若子女不孝順,似乎比較沒有愛他的理由;但倘若子女孝順就愛他們,那麼這份愛便像是交易一般。
【由離所生苦,人心速消失,可觀由離苦,表貪不堅固。】
因為別離而生的苦會隨著時間與情境變化而消失,可見別離之苦並不是實有的。
(「別離之苦」並不是以它自己的力量存在,它會隨著因緣變化而起伏、消逝。)
---- 中觀四百論的第一品【明破常執方便品】